零基础学习八字命理第3章 格局章 正官格上
正官是八字中 “阴阳配合、相制有用” 的典型 —— 如甲木见辛金、乙木见庚金一阴一阳相克却能成其有序之道。
正官格作为六格之首有诸多核心要点需逐一厘清以下从定义、核心属性、正气官星、破格禁忌、关键技法等维度系统拆解正官格的底层逻辑。
一、正官格的基础认知:定义与核心地位 1. 正官的本质定义 正官的核心是 “阴阳相克、有序相制”:日干与对应十神为阴阳不同且十神克日干即为正官。
例如甲木(阳)遇辛金(阴)、乙木(阴)遇庚金(阳)二者虽相克却因阴阳配合而无过刚过烈之弊形成 “有用之制”。
2. 正官格为何是 “六格之首”? 原文提及 “正官为六格之首因阴阳配合相制有用”实则此说不全面 —— 任何成格的格局皆需 “阴阳配合、相制有用”。
正官格能居六格之首核心原因在于格局体系的搭建逻辑: 格局名称源自 “六亲”以六亲关系演绎八字轨迹、阐述社会伦常;而 “官” 在六亲体系中可代表政府、朝廷、管理者是社会秩序与阶层的核心象征。
基于此正官格天然与 “贵气”“事业层次” 强关联故被列为六格之首。
3. 正官格的核心原则:重月令限数量 月令为纲:正官格优先看月令是否为正官 ——《三命通会》有云 “五行之气惟月令当时为最”且四柱各管年限(年柱管 15 岁前为时太早;时柱管 50 岁后为时太迟)唯有月令覆盖 15-50 岁的核心阶段是格局的 “正位”。
其余格局的取格逻辑也遵循 “月令优先” 的原则。
数量宜纯不宜多:原文 “止许一位多则不宜”并非绝对规则核心是 “官多则杂影响纯粹性”。
若柱中两正官且其中一官受刑冲害、或弱极无气会破坏正官格的整体体制;若官星纯一、无干扰则即便两位(如月令一官、天干透一官)也可成格。
二、正气官星:哪些情况属正官?易混淆案例辨析 1. 典型的正气官星组合 原文列举 “正气官星” 为: 甲日生酉月、乙日生申月、丙日生子月、丁日生亥月、戊日生卯月、己日生寅月、庚日生午月、辛日生巳月、壬日生午 / 未 / 丑月、癸日生辰 / 巳 / 戌月 —— 且需天干透出对应官星(如甲日酉月天干透辛金)即 “支藏干透”其余干支不宜再透官星以免混杂。
2. 易混淆案例的关键辨析 原文部分表述易引发误解需重点厘清: 乙日生申月为正官格(申中庚金为乙金正官)但乙日生巳月非正官格—— 虽庚金长生于巳有正官之 “象”但巳月主气为丙火(乙木生丙火属伤官)故乙日巳月实为伤官格; 辛日生巳月为正官格(巳中丙火为辛金正官)但辛日生寅月非正官格—— 虽丙火长生于寅有正官之 “象”但寅月主气为甲木(辛金克甲木属正财)故辛日寅月实为正财格; 壬日生午 / 未 / 丑月需按 “四季月取格原则”(辰戌丑未月 “透出为用”)判断:壬日生午月非正官格(午中丁火为壬水正财主气为丁火故为正财格);壬日生未 / 丑月若未中己土、丑中己土透出才为正官格否则需综合判断。
3. 正气官星成格的前提 正气官星要成格需满足两个核心条件: 日主健旺:能承载官星之 “贵”避免 “官重身轻”; 得财印两扶:财星生官(如辛金为甲木官庚金为财财生官则官更旺)、印星护官(如壬水为甲木印印化官生身避免官克身); 柱中无破:不见伤官、七杀等破格之神行运引至官星旺地(如甲日酉月官格行西方金运)即为大富大贵之命。
三、正官格的 “死穴”:这些情况必破格 正官格最忌 “破局”凡出现以下情况均会损害格局体制需格外留意: 1. 刑冲破害:官星不稳 正官需 “稳”若月令官星遇刑、冲、破、害官星根基动摇格局必破。
例如甲日酉月(酉为正官)见卯为冲(卯酉冲)、见酉为刑(酉酉自刑)、见午为破(午酉破)、见戌为害(酉戌害)皆为破格。
2. 伤官七杀:直接对抗官星 伤官为 “官星天敌”:伤官克官(如甲日官星为辛金丁火为伤官丁火克辛金)直接削弱官星力量若无印星制伤护官(如壬水克丁火)则格局大破; 七杀易致 “官杀混杂”:七杀与正官同属 “克身之物”若柱中既有正官(如辛金)、又有七杀(如庚金)易形成 “官杀混杂”—— 但需注意:并非见官见杀即算混杂需看二者是否均有力量(如七杀弱极无气则不算混杂)实断中需结合干支旺衰细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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